索引號 | 11330784E96076588U/2022-90368 | 發(fā)布機構 | |
發(fā)文時間 | 2022-09-08 10:37:46 | 文號 | |
主題分類 | 機關事務- | 登記號 | |
有效性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本單位的相關信息,特編制《永康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一)公開內容
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是指本單位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類信息。本單位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具體內容需查閱《永康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目錄》涵蓋了本單位的機構職能、有關文件、發(fā)展規(guī)劃、重大決策、資金管理、建設項目、政府采購、行政執(zhí)法及監(jiān)督保障措施〈這幾類根據(jù)各部門(單位)的具體情況而定〉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目前本部門(單位)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03年以來的內容,之前的內容將逐步完善加載。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單位網(wǎng)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機構(辦公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號)索取有關信息。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的信息,市政府網(wǎng)站是第一公開平臺(網(wǎng)址:03416.cn)。此外,還采用、新聞發(fā)布、新聞媒體、便民資料、公開欄、會議等輔助性公開形式。
(三)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產(chǎn)生后,本單位將在第一時間予以公開,最遲自信息產(chǎn)生后的20個工作日內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屬于主動公開范圍,必須通過申請程序才可以獲取的相關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需要本單位主動公開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單位申請獲取。本單位依申請?zhí)峁┬畔r,根據(jù)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tài)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tǒng)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
本單位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辦公室;辦公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號;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工作時間(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聯(lián)系電話:0579-87101715;傳真號碼:0579-87101715;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郵政編碼:3213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本單位申請公開本單位的信息,應填寫《永康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本單位網(wǎng)站下載。申請人可通過聯(lián)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手續(xù)。為提高處理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標題、發(fā)布時間、發(fā)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方式
申請人可根據(jù)《條例》要求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永康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具體申請方式有三種:
(1)當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
(2)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提出申請,具體地址申請頁面為http://03416.cn/col/col1229188400/index.html。申請人可以在永康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上直接填寫《申請表》,填寫后提交即可。
(3)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字樣。
申請人以方式(2)或方式(3)提出申請時,受理機構認為需要當面核實有關證明的,申請人應到指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點接受核實。
受理機構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申請事項。
3.申請?zhí)幚?/p>
(1)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2)對不屬于本單位掌握的信息,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機構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如果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單位)的,告知申請人聯(lián)系方式。
(3)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本單位已經(jīng)主動公開的信息,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機構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4)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機構根據(jù)收到申請的先后順序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機構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tǒng)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5)屬于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機構將及時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三)處理時限
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機構在受理申請之后,將在第一時間向申請人提供申請公開的資料。如不能當場提供的,將告知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來獲取申請公開的資料,但最遲不超過20個工作日。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jīng)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
本單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需要在7日內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請人補正。
(四)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ⅲ皇杖≠M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有關規(guī)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不予公開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jīng)濟安全、社會穩(wěn)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zhí)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guī)定。
四、監(jiān)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jiān)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接受投訴的機關將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進行調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告知投訴者。
市公開辦監(jiān)督電話:0579-87101077,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號,郵編:321300。
五、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受理機構:永康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受理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號
受理時間:法定工作日,夏令時: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令時: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聯(lián)系電話:0579-87101715
郵編:321300
監(jiān)察機關監(jiān)督電話0579-87101524,聯(lián)系地址:永康市監(jiān)察局執(zhí)法室,郵政編碼:3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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