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pjav,japjavhd|japonensis18日本人_japonensis日本人妻偷

【失信案例】欠款到底有沒有還 虛假陳述被罰款
發(fā)布時間:2023-12-22 來源:金華晚報 瀏覽次數(shù):

在法庭上說謊會怎么樣?有些當事人為了勝訴,會偽造證據(jù)、虛構(gòu)事實進行虛假陳述,甚至真假混雜、張冠李戴,試圖“瞞天過海”。近日,永康法院石柱法庭就對作虛假陳述的當事人陸某處以2萬元罰款,依法懲治其虛假陳述行為。

案件為原告應某起訴被告陸某要求其歸還自2023年陸續(xù)欠下的貨款17725元,并附上陸某于8月10日簽名的欠條為證。法庭審理中,陸某答辯稱已于7月19日歸還了貨款1萬元,并提供了微信轉(zhuǎn)賬記錄,應某則反駁稱該筆貨款是陸某用于支付其7月19日另行購買的一批貨物,與本案主張的欠付貨款無關。

對于該筆轉(zhuǎn)賬,雙方各執(zhí)一詞,在沒有溝通記錄、送貨單、驗收單等其他書面證據(jù)的情況下,該相信哪一方?

法官當庭嚴正提醒原被告,如有虛假訴訟、擾亂法庭審理秩序的行為,將依法處置。在舉證質(zhì)證環(huán)節(jié),法官在聽完原告應某詳細描述的關于7月19日這批貨物送貨溝通細節(jié)后,又再三詢問陸某,陸某皆予以否認。

為了進一步確定真相,法官根據(jù)應某提供的時間、地點信息,在公安機關的協(xié)助下,調(diào)取了7月19日上午的一系列監(jiān)控照片。該監(jiān)控證明了陸某并未歸還17725元貨款,而是為了減輕自身還款義務,將與案情無關的轉(zhuǎn)賬憑證進行虛假陳述。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恪守承諾。本案中,陸某故意混淆事實,作虛假陳述,有意誤導法庭作出對其有利判決,妨礙民事訴訟正常進行,擾亂正常審判秩序,應當予以懲戒和警示教育。

判決后,陸某寫下檢討書,對自己抱有僥幸心理,意圖混淆事實、誤導法庭的行為進行了深刻檢討,并積極繳納了罰款。